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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正负面清单

2021-12-01

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的教育学习,使全体教师明晰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的正负面清单,弘扬立德树人的正面言行,知晓为人师表的基本底线,努力成为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
(一)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正面清单

1.坚定政治方向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
2.自觉爱国守法。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。

3.传播优秀文化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。

4.潜心教书育人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。

5.关心爱护学生。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

6.坚持言行雅正。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。

7.遵守学术规范。严谨治学,力戒浮躁,潜心问道,勇于探索,坚守学术良知,反对学术不端。

8.秉持公平诚信。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。

9.坚守廉洁自律。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。

10.积极奉献社会。履行社会责任,贡献聪明才智,树立正确义利观。

(二)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

1.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
2.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
3.不得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
4.不得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
5.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。

6.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,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

7.不得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,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

8.不得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研、就业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

9.不得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,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

10.不得假公济私,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、校徽、专利、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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